3月17日,集團黨(dang)委(wei)第一巡(xun)察組在川投大(da)廈召開巡(xun)察房地(di)產(chan)公(gong)司黨(dang)支部(bu)情況反饋(kui)會。省紀委(wei)監(jian)(jian)委(wei)駐川投集團紀檢監(jian)(jian)察組組長、集團公(gong)司黨(dang)委(wei)委(wei)員、紀委(wei)書(shu)記、巡(xun)察工(gong)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明舟,集團公(gong)司副總經理、房地(di)產(chan)公(gong)司董事長孫前元出(chu)席會議。
會(hui)議傳達學習了中辦2021第62號文件《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精神,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反饋了巡察意見。
李明(ming)舟代(dai)表集團公司黨委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就加強(qiang)和落(luo)實(shi)巡察整改(gai)工作提(ti)出要求。他(ta)指出(chu),巡察本質上是(shi)上級黨組(zu)織(zhi)對下級黨組(zu)織(zhi)履行黨的(de)領導(dao)職能責任的(de)政治監督(du),重點在于(yu)發現(xian)和推動解決影響(xiang)黨的(de)領導(dao)、黨的(de)建(jian)設、全面從(cong)嚴治黨的(de)根本性全局性問(wen)題,根本任務是(shi)督(du)促全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確立”“兩個維護”,突出的是政治監督。集團黨委第二輪巡察正是結合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對下級黨組織開展的常規巡察,以此形成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打通全面從嚴治黨的最后一公里。
他強調,巡察(cha)整改(gai)要立(li)行(xing)立(li)改(gai)、真改(gai)實改(gai),壓緊壓實黨組(zu)織主體(ti)責任、紀檢監(jian)督(du)職責。要對(dui)標對(dui)表、走(zou)深走(zou)實,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巡察工作方針,踐行“聚焦問題逐一整改、舉一反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源頭整改、注重實效認真整改”的四個判斷標準,做到整改方案要細、舉措要實、問責要嚴、實效要好。要融會貫通、守正創新,堅持邊學習、邊調研、邊工作、邊總結的“四邊”工作法,緊扣企業實際,勇于破解難題,以高質量的巡察整改,推動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他要求,房(fang)地(di)產公司黨支部要本著不(bu)躲避(bi)、不(bu)推諉、不(bu)懈(xie)怠的(de)態度,對巡察(cha)反饋的(de)意見認真(zhen)研究、消化吸收。支部書(shu)記要擔起第一責任人(ren)責任,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種好自己的責任田,以上率下、親自抓,對照反饋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拿出務實舉措,在整改落實上見真章,切實維護政治巡察的權威性、嚴肅性、有效性。
為進一步(bu)抓好巡(xun)察整改(gai)“后半篇文章”,孫前元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提出四點建議:要以講政治的高度,認清巡察重要意義;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強化整改責任落實;要以(yi)求(qiu)真務實(shi)的作風,逐(zhu)項抓好(hao)整改任務;要以抓鐵有痕的(de)勁頭,強化(hua)跟(gen)蹤督辦力度。
房地(di)產公司黨支部書記王海(hai)洋作表態發言。
集團公司黨委(wei)(wei)組織部、紀(ji)委(wei)(wei)辦公室、黨委(wei)(wei)巡察辦公室相(xiang)關負責(ze)人;第一巡察組組長、副組長、聯絡員;房地產公(gong)司(si)主要負責人及班(ban)子其他成員(yuan)、各部門(men)及所屬(shu)公(gong)司(si)參(can)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