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陽集團《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于2005年10月到期,需按相關規定辦理“兩證”延續手續,并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價款3159.62萬元。由于嘉陽集團屬省特困企業之一,繳納采礦價款存在困難,“兩證”辦理受阻。為此,川投集團先后以川投集[2005]256號、川投集[2006]179號向省政府作了專題請示,以《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對四川嘉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礦權進行重新評估的請示》(川投集[2006]264號)向省國土廳、省財政廳作了專題請示。在省政府和省經委、省國土廳、省財政廳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下,爭取到了嘉陽集團采礦權價款分期繳納和重新評估的優惠政策,“兩證”手續順利辦理,煤礦安全生產得以正常開展。在嘉陽集團的努力下,2007年2月,嘉陽集團采礦權重新評估工作結束,評估結果在省國土廳進行了登記備案。據《采礦權評估結果登記備案表》,重新評估后,礦井服務年限從10.88年增加到25.39年,延長了14.51年;采礦權價款從3159.62萬元下降到1774.29萬元,減少了1385.33萬元。
嘉陽集團采礦(kuang)權重新評估登記備(bei)案,為嘉陽煤(mei)礦(kuang)的接續(xu)生產(chan)和川投“煤(mei)、電、治”產(chan)業鏈的長期、穩定運行奠定了(le)基礎。